鼎越公司為避免京華廣場工程之延宕,對工地周邊之公共安全及城市景觀、區域發展造成不利之影響暨維護鼎越公司投資大眾之權益,避免社會資源之浪費,願配合台北市政府於113.10.24會議紀錄結論二之呼籲,先暫緩前此合法取得20%獎勵容積部分之工程(鼎越公司聲明並未拋棄20%獎勵容積),並將依台北市政府所舉行之專家學者會議獲得結論後,再決定後續事宜。
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討論此議題,由於京華城弊案已經起訴,表示如鼎越願意辦理建照變更,刪除 20% 容積獎勵,市府會接受,市府也可依《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強制再辦理容積變更。
李四川說,雖然鼎越表示儘速辦理,但考量變更程序需要審查時間,要求3個月內完成,至於3個月後是否取消不予施工勘驗,仍需視法院及地檢署是否取消扣押,屆時也將諮詢內政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