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福報/記者徐珮綺 邱水文/採訪報導
今(23)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自2011年以來未曾大修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草案,范雲委員致力延續陳俊翰律師遺志,質詢時指出障權法長期未能明確規範「個人助理」制度,導致制度設計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不符,亦無法回應障礙者實際需求。對此,衛福部長邱泰源承諾,將檢討個人助理制度並盡可能納入本次修法範圍。

范雲指出,即便2023年障礙者玉姐為個人助理時數狀告新北市政府最終勝訴,讓各縣市個助時數自此無明文上限;但實際上核定情況卻不樂觀,普遍面臨「高需求、低核定」困境。
范雲說明,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2024年的調查數據指出,障礙者申請時數愈高、核定比例愈低,需求時數60小時以下的申請者,平均獲得83%核定時數,然而超過180小時的申請者,僅獲核定25%;甚至有障礙者申請每月720小時的全日服務,卻僅核定5小時。相較於日韓已實施全日制個助制度,台灣現行制度顯然落後。而根據衛福部統計,近四年個人助理服務使用率皆未達六成,顯示現行制度難符合需求,例如需提前一月預約、各縣市服務事項不一、個助人員無法更換等問題,反映現行制度未能真正以障礙者為核心。
范雲強調,障權法第50條對個助服務內容的限縮,已違背CRPD第19條「自立生活與融入社區」精神,應儘速修法補強。她點出現行制度五大問題:資格限制、申請方式、服務內容、審核參與及申訴救濟,並要求衛福部應蒐集完整數據進行分析,並於本次障權法修法明確完善個人助理制度,回應障礙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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