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福報/記者陳宜靚 徐煒欽/台北報導

第十一屆新國會在三黨不過半的情況下,並未如預期迎來「辯證的國會」;相反地,公共政策在國會的討論空間被嚴重剝奪,在本會期,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排審「國會改革」相關議程將近十二天,花了本會期將近一半的時間審議,但從《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到《立法院議事規則》,卻五度被散會動議解散,連一條法案都未進入實質審查!公督盟痛批,這樣的現象不僅完全背離立法院「委員會中心主義」專業審查的精神,更架空司法委員會,讓其陷入嚴重空轉,截至5月6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還有超過370件議案未進行審議!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今日(9日)和多名政黨代表、民間團體一同召開記者會,鄭重地強調別把國會議事當兒戲,議事攻防應留有討論空間,並譴責國民黨和民眾黨承襲惡習,利用蓄意杯葛、不經討論的方式審查「國會改革」相關法案,這是對國會改革最大的污辱!同時要求爭議性且未經實質審議的法案提案應退回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嚴審!

破壞議事倫理失正當性,攻防不可無上限!
 
  過去在公督盟立委評鑑當中對於議事攻防的部分保有彈性空間,因為議事攻防是民主政治運作中必要的一環,這不僅攸關議事效率,而且關係著程序正當性,讓決策過程可以包含多元價值,但是新國會二月開議以來一再挑戰議事倫理紅線,包含:代按表決器、無故利用散會動議沒收常設委員會的討論空間,甚至還重演過去立院陋習在程序委員會違法擋案!在野黨若採取不斷破壞議程的手段,卻沒有向民眾提出合理論述與輿論支持,除了嚴重侵蝕其正當性以外,更是隨意浪費國人的民脂民膏!

在三黨不過半的情況下,各個政黨理應更加尊重議事倫理,進行政策辯論,而不要把國會議事當兒戲,立法委員都是我國社會菁英、聲望人士,並且由上萬名選民所選出來的,卻連基礎的議事倫理都無法遵守,破壞國會民主的形象,公督盟強調立法委員應回歸正常的問政態度、議事程序、審查機制及專業化,讓人民了解民主有一定權威性,而非兒戲!

惡意散會,造成議案塞車,公督盟呼籲立委不開會就退錢!

  本會期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國民黨已經五度(4/18、4/22、4/25、5/6、5/8)利用人數優勢,在沒有正當理由向民眾說明的情況,通過「散會動議」沒收委員會討論,刻意擱置《立法委員行為法》相關提案,卻未向民眾表明態度,包含:立委性騷應納入國會內規懲處、立委赴中應向立院申報、加強秘密會議規範,以及立委及和助理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投資機構職務,這些重要的議題卻沒有半條進行討論,其中4月22日司法委員會的開會時間甚至不到75分鐘就決議散會,完全剝奪國會改革法案在委員會辯證的空間,公督盟強調立委不開會就退錢,別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同時多次通過「散會動議」也壓縮司法委員會其他重要議案的審議空間,截至5月6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還有187件法案未進行審議,其中包含:《揭弊者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以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另外還有166件預(決)算案尚未處理,嚴重影響人民權益!

程序委員會違法擋案,沒收立委提案權!

  除了沒收委員會討論空間之外,本屆國會更重啟程序委員會違法擋案的陋習,沒收立委提案權,根據《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規定,明訂單位職掌,程序委員會並不能針對法案態度與法案內容來實質討論,更不能做出擋案表決!在第八屆立法院(2012)之前,程序委員會多數黨經常利用人數優勢,將少數黨提案列為「暫緩提案」,使其無法進入議事程序,等同讓該筆法案原地消失;2012年3月在公督盟與多個民間團體努力倡議下,立法院開放程序委員會轉播,才讓程序委員會好不容易正常化,不再是政黨攻防場所;原本以為已經正式落幕的議題,卻在第十一屆國會(2024-2028),三黨不過半的情況故態復萌,立委沈伯洋提案修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甚至二度被程序委員會擋下,而無法進入常設委員會當中討論,公督盟再三強調程序委員會只能進行「形式審查」,不應濫權違法擋案,任何正常的議事攻防應在程序委員會之後進行,並闡述不同意見,才能讓民眾看到相關提案!
 
國會改革只有「決」沒有「議」!爭議法案應退回嚴審!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4月15日將國民黨和民眾黨「國會改革」相關提案不經討論,全數保留送出委員會,歷經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最快將於5月17日進行表決,但是直到昨天中午司法法制委員會吳宗憲召委才第一次召集協商,但開會僅1.5小時就終止協商,具體上,「藐視國會罪」該如何制訂?怎樣會被認定為「反質詢」?光是國民黨和民眾黨的版本就有不小歧異,不過所有版本的提案卻都不用在委員會逐條討論,公督盟認為政黨如果沒有能力透過辯證以理服人,僅想靠人數表決沒收討論,除了不能解決爭議,更不會增加各自政黨的信任度與支持度!建議應將爭議未審的法案退回委員會嚴審,讓歹戲落幕,才能使國會回到民主政治的正軌!


  同時,當前「國會改革」方案最大的盲點,就是國會只擴權卻不自律,公督盟支持在制度上適當賦予立法委員更有力的職權,藉此制衡獨大的行政權。但是由於國會調查權所牽涉的面向相當廣泛,若審議過程只是為了「為過而過」,缺乏嚴謹立法討論,和正當程序規範,那反而失去國會改革的原意,造成立法院更加混亂;從各政黨現階段的國會改革主張並未向人民清楚說明整體性的藍圖規畫,公督盟強調在著重國會擴權的同時,應加強國會自律規範,否則只會產出有權無責的憲政大怪獸,破壞國家民主體制及權力間的相互制衡,這將無助台灣民主深化發展。
 
公督盟鄭重呼籲

  1. 強調別利用散會擱置提案,造成委員會空轉,議事攻防應留有討論空間!
  2. 程序要正義,譴責立院程序委員會違法擋案!
  3. 爭議性「國會改革」相關提案應在5月17日院會表決前退回委員會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