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福報/記者徐煒竣 陳宜靚報導

社團法人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113/07/13於台大校友館舉辦第七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議重點在於「死刑違憲?及傾聽被害人心聲」。針對憲法法庭受理卅七名死囚聲請大法官解釋死刑是否違憲案,主任檢察官劉承武主張,死刑廢除與否?應由立法院決定,不是由大法官決定!劉承武並提醒,被害者的人權與被害者家屬的創傷的責任應該誰來承擔?諸多制度不公的狀況下,是否太過假仁假義慷死者與家屬之慨,也過度逃避國家應有的承擔責任。

劉承武檢察官指出,熱播影劇中張凌赫,趙今麥主演的「度華年」追求落實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張若晗主演的「慶餘年」更是要一個人人平等的世界片;韓片宋慧喬主演「黑暗榮耀」提醒我們霸凌的反饋是無止盡的復仇,因為社會制度無法給予真正的公平,讓每個受到霸凌的人只能無止境用自己的方法去追尋公道!甚至象徵應是公正的仲裁者,甚至成為多重又更甚於上霸凌!(劇中老師不申張正義,反助紂為虐爆打學生)
為何這些劇熱播,正是反映台灣社會現狀的缺失,缺乏制度的公平正義,缺乏救濟制度,霸凌民眾的官僚、財團、專業體制無處不在卻又無人制裁,司法霸凌甚至成為最後壓垮弱勢的最後一根稻草,讓台灣人民心有戚戚焉!

當今不論是官僚、財團、還是司法等,霸凌的理由只因為是社會弱勢,就可以任意霸凌!毫無公平正義可言。鼓勵殘害他人性命的理由,更是天賦人權,國家不可隨意剝奪,對於加害者權力的保護,運用社會資源無盡上綱!
然而被害者的人權與被害者家屬的創傷的責任應該誰來承擔? 是誰給予這些加害者傷害與殺害被害者的權利呢?不正是社會制度不公,仲裁者落實能力不善所造成的嗎?

如此諸多制度不公的狀況下談廢死的天賦人權,毫不提及被害者的人權與對被害者家屬的責任,是否太過假仁假義慷死者與家屬之慨,也過度逃避國家應有的承擔責任。反對死刑廢除不是復仇,而是希望落實責任與發揚良善價值,而不是任由法令缺失反致鼓勵加害者將人弄死,而不敢留殘,因爲弄死,死無對證又便宜,加上廢死後,反導致任何人都沒有責任,倒楣的永遠只有死者跟家屬! 如若公平正義得見,落實在社會中的每一處,生活中的每一刻,人人心中不再對政府有怨恨,相信政府會是公正的仲裁者!到那時談廢死才有意義,也因此原定下週7月25日(7/12稱延後兩個月)的大法官釋憲並不能立即做到這些公平正義的落實規劃,所以應該將這樣的第一線民眾的聲音,帶到立法院來討論,完善所有公平正義的諸多配套之後,才能夠討論是否需要廢除死刑。否則以現階段社會現狀,並無法保護任何被害者權益的狀況下,保有死刑仍是不可或缺的一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