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彭慧婉報導】 為進一步推動靜桃計畫,桃園市環保局16日上午與警察局各分局及監理單位聯合召開機動車輛噪音聯繫協調會議,環保局葉孟芬副局長於會中特別感謝相關局處同仁在靜桃計畫中的努力與付出,讓陳情案件逐步下降使市民有感。在會議上也特別表揚並頒發入圍天下城市治理卓越獎-環境保護組之獎章予有功成員。

靜桃大聯盟各成員於會議中共同宣誓,明(114)年起將嚴格執行未認證登記排氣管查驗,自114年1月1日起只要未取得監理機關認證排氣管登記的改裝車輛,經警、監、環保機關聯合稽查攔檢發現,經查證比對屬實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測不合格者,再依噪音管制法可處罰1,800至3,600元,絕不容許使用非法改裝排氣管於桃園市境內。

環保局指出,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去(112)年於行政院院會建請中央修法,環境部與交通部分別於112年12月29日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及113年1月18日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為新制的緩衝期,車主可至「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主動登錄,該系統將通知車主與檢驗縣市環保局,進行審核與安排檢測時間,且不收取費用,檢測合格後,環境部會陸續上傳完成噪音及排氣檢驗的相關檢驗資料至公路監理機關,民眾無需再到公路監理機關現場辦理變更,節省民眾的時間

環保局表示,首場認證檢驗已於今年3月5日開始實施,並提供車主2次免費預約檢測機會,截至11月底已經辦理109場次,檢驗達3,071輛次,其中已有2,774輛檢驗合格完成認證作業,若自114年1月1日後未完成線上登錄或檢測未通過者,車主就必須自費委託環境部許可的噪音實驗室進行噪音檢測,且通過後還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檢驗變更登記(機車檢驗費200元)。請車主善加利用年底前兩週左右的緩衝期間儘速完成認證作業,以免影響日後行車使用。(圖: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