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所長蔡明松說明。(記謝福祐翻攝)
【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113年10月13日上午10時35分,臺中市警方接獲通報,稱在臺中火車站前有一名男子持刀揮舞,情緒激動。經警方調查,該名蔣姓男子(88年次)早前於臺灣大道的一間店家竊取菜刀後,徒步前往BRT站體,並持刀恐嚇一名秦姓女子(50年次)。隨後,蔣男搭乘公車前往臺中火車站,並在火車站廣場情緒失控,開始持刀揮舞。
市警一分局繼中所優勢警力巡佐陳崇保、警員李冠霆火車站內逮捕88年次蔣男。(記者謝福祐翻攝)
在接獲報案後,一分局繼中派出所迅速出動優勢警力巡佐陳崇保、警員李冠霆,將蔣男於現場壓制逮捕,過程中無任何民眾受傷。警方將蔣男依法帶回警局偵辦,並以其涉嫌恐嚇與持刀傷害公眾安全行為進行調查。
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所長蔡明松強調,臺中警方絕不容許任何不法行為威脅市民安全,並擁有充分能力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將對任何犯罪行為嚴格偵辦,確保市民能在安居樂業的環境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