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根據警政署和警察局督察室聯合調查結果顯示,第六分局偵查隊的張姓隊長和陳姓巡官於10月17日一同前往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的某汽車旅館內的KTV包廂唱歌。該汽車旅館被列為治安顧慮場所,儘管是應友人邀約前往,但已觸犯相關規定。

張姓隊長和陳姓巡官等兩人在該場所停留約30分鐘後離開。根據調查,當天只有他們的同事和朋友在場,並無其他傳言中的詐騙水房金主在場。

根據警方態度嚴厲,張姓隊長和陳姓巡官將根據警察人員的獎懲標準,分別受到記過處分並調職。